人民之聲檳城支部實習生陳泓凱,今年21歲,是一名熱血學院生,因為凌晨到理大校園張貼淨選盟3.0宣傳海報,結果被保安人員發現,將之交給警方扣留及調查,目前面對一項刑事非法侵入的提控。
上週一,他在檳城刑事推事庭上否認有罪,獲以15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走出庭外,身穿正式服飾的他,雙手被拷上手銬,媒體的相機對著他不停發出「喀嚓、喀嚓」的聲音,關於他被提控的新聞,隔天就刊登在報章上。
他所面對的提控,一旦罪成,將被判最高監禁3個月,或罰款最高3000令吉,或者兩者兼施。也許你會疑惑,為何一位大好青年,年紀輕輕就留下案底,為的到底是什麼?滿腔的熱血,換來這樣的遭遇,值得嗎?
只不過是在一所大學內張貼海報而已,有至於嚴重到被警方扣留及提控的地步嗎?要怪就怪他好管閒事,明明不是該校的學生,幹嘛跑進人家的大學張貼海報。結果就這樣被「聰明」的警方,以未經同意下「擅闖」校園,抵觸刑事法典第447條紋(刑事侵入),名正言順對付這名淨選盟支持者。
在理大校園,四處可看到各式各樣的商業海報,很明顯是外人到學校招商的手法,但卻不曾聽過有人因為這樣而被捕。如果當天陳泓凱張貼的不是淨選盟的海報,而是一般的商業廣告海報,他的命運會是如此嗎?
平常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非理大生進入理大校園,尤其是一些上班族在交通繁忙的巔峰時段,都會拐進該校繞過公路上的車龍,警方是否會引用「非法侵入」刑事罪行來提控這些人?
我想不會。因為他們沒有穿上令執法者「敏感」的黃色衣服,或者帶著與淨選盟有關的東西,保安人員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這些人順利闖關。換作是一整車的人都穿著黃色衣服,那可要小心了......
經過這件事後,擁有打不死精神的憤青依然存在,但家長還會允許自己的孩子冒著入獄的風險,作出像陳泓凱一樣的事嗎?對此,我們必須抱著樂觀的態度。
在428當天,許多父母也跟孩子一同出席黃綠大集會,人民的思維雖然已改變,但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因參與淨選盟活動而被捕。
既然國會已經修改大專法令,讓大專生有更大的空間自由結社及參政,如果接下來還會有淨選盟4.0,社運分子就該汲取這次的經驗,讓該校支持淨選盟的在屆學生負責校內的宣傳工作,至少校方在有關法令下無從對付參與的學生,警方也不能再以「非常侵入」來打壓他們了。
筆於 2012/05/10
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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