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11

黑心陪月中心

最近北海一所陪月中心被揭發餵食嬰孩咳藥水一事,為了可以更輕鬆的照顧嬰孩,該陪月中心居然可以對著才出世不到幾天的新生兒,餵食只適合2歲以上兒童服用的咳藥水,實在令人不寒而栗。

其實,早已聽聞一些托兒所或安親班餵食小孩咳藥水的傳言了,只是沒想到還真是有人餵出生不久的嬰孩喝咳藥水,那些無良業者的良心到底擺到哪裡去?

筆者之前曾聽說,某某親戚的女兒因工作忙碌,早上就把已對歲的小孩交給托兒所照顧,到了晚上自己再帶回家,之後對方發現小孩整晚都不睡覺,而且又哭又鬧的,已筋疲力盡的父母惟有撐著疲累,輪流哄小孩入睡。

後來,又聽曾在托兒所打工的某親戚的親戚說,平常所做的工夫都是準備早餐及午餐,還有為小孩洗澡,為了「搞定」那些活潑好動的小孩,托兒所通常會餵食小孩咳藥水,然後讓他們在一間昏暗的房間活動,喝下咳藥水的小孩自然會感到昏昏欲睡,很聽話睡上一整個下午,照顧小孩的工作也變得輕鬆容易。

若將以上兩個個案鏈接起來,父母早上把孩子送去托兒所照顧,因為必須把精神放在工作上,所以寧願花錢讓人照顧自己的小孩,結果換來的卻是兩夫妻回家後,還得照顧因喝了咳藥水,下午睡得太飽而無法在晚上入睡的孩子,相等於花錢來累壞自己。

小孩睡不著是其次,最令人擔心的是每天喝下的咳藥水,小朋友的身體是否可以承受得住?

同樣的,人家付了一筆昂貴的費用,把媽媽和寶寶送進陪月中心,以為可以得到更專業的坐月護理及照顧,豈知反而讓小寶寶喝下嬰孩無法承受的咳藥水,加上該陪月中心無執照經營,無論在法律或人道的觀點上都是違背而馳。

在陪月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之時,陪月中心猶如雨後春筍般崛起,也許被揭發餵食嬰孩咳藥水的陪月中心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依然存有很多使用同樣手法經營的陪月中心。

州政府方面下令立即關閉涉及的陪月中心,但並不能起阻嚇作用,沒有被揭發的黑心陪月中心,還是會繼續以同樣的手法經營下去。

筆者認為,警方應該介入調查此事,提控無良的業者,畢竟餵食咳藥水對嬰孩是一種慢性的殺害,這不是疏忽或有無經營執照的問題,若只是關閉幾天或罰款數百令吉,這種處理方式也未免太草率了。

在職業女性當道的時代,把孩子交給保姆或托兒所照顧是在所難免,但為了孩子的著想,請事先了解一下委託的保姆或托兒所,以免自己的大意而上了「賊船」,毀掉孩子的一生。

20.8.11

我喜歡不抽煙的藝術家



某天 在一道牆角 發現了 一幅塗鴉

細細的木筆 寫著這段文字:

我不會抽煙,也許我該學會,那麼我看起來就比較像藝術家了。

我想告訴這位藝術家

不抽煙 反而 更像藝術家呢


16.8.11

融雪之後



一顆雪球 塞進鼻子
靜靜的等待著融化 然後不停往鼻孔在滴水

天氣明明就是很炎熱 卻 一直打哆嗦

你不在 牆壁變成唯一的依靠
而 我只能緊緊的靠著 偷偷抽噎

如果當時你在我身邊
我想我會不顧一切 趴在你肩上決堤

夢醒了 枕頭那角 濕了一片

殘留雪的味道



8.8.11

七年之養

你和我的時光 從七年前的今天開始倒數

沒有 浪漫童話的背景

也沒有 轟轟烈類的劇情

一切 這麼平淡 但 我不覺得乏味

人家說 七年之癢

久了 心就開始野了



我說 是 七年之養 才對

那是 七年以來 吸收的養分呐

又怎麼會癢呢?

一段感情 需要足夠的養分 才會 茁壯成長

也許 下一個七年 養分 會轉換成 氧氣

讓我 呼吸

雖然 不知道 會不會 有這麼一天

如果有的話 我希望 到時候

我會再寫一篇 七年之氧 來 紀念 今天

2.8.11

沒爪的貓

你告訴我 你喜歡貓

可是卻偏偏遇不上一隻看對眼的貓

我問你喜歡怎樣的貓

你裝神秘要我猜

我皺了皺眉頭 『會撒嬌的貓?』

你側頭想了一下 『不對』

『高貴的貓?』

你搖搖頭

我屏住呼吸 『驕傲的貓?』

你又搖頭

噢 我知道了 『可愛的小貓咪?』

你不屑 『才不是咧』

我賊賊的說 『難道是小野貓?』

『神經病吖你』

『懶惰貓?』

你翻白眼

我笑歪了 『別告訴我是吉蒂貓?』

你沒理好氣的 『我還機器貓小叮噹呢』

我開始逗著你玩 『山貓?熊貓?龍貓?狸貓?』

『你認真點行不行?』

『貓頭鷹?霹靂貓?貓山王?』

『錯錯錯』

好累 我不猜了 揭謎吧 到底是什麼貓

你說 『沒爪的貓』

哦?這倒引起我的好奇心

『幹嘛喜歡沒有爪的貓?』

你聳聳肩 『不知道』

『要上哪找沒爪的貓?那是畸形吧?』

你沉靜了片刻 然後開口說

『如果你看到了 記得告訴我』


那天 我在路上 看到一隻走路拐一拐的貓
這隻貓看起來不像蹶了 不過兩支前蹄怪怪的
好像 好像 少了些什麼
啊 是沒爪的貓 居然給我遇上了

原來這世上真的有沒爪的貓

不過 我還是決定 不告訴你

學習跨性別者的精神


最近筆者在採訪工作上接觸了一名跨性別者,也從一些關心跨性別者權益的非政府組織那兒,了解到跨性別者不只是在性別認同上遭到歧視,就連上個洗手間、購買衣物或到醫院看病,都得面對社會尖銳的眼光。

大部分的跨性別者都不敢到醫院看病,寧願躲在家裡捱過生病的煎熬,也許你會笑他們(她們)傻,但請捫心自問,當你在某個場合看到跨性別者的時候,是否也會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這群人士?

在提倡性別平等的新世紀,或許我們的社會對跨性別者的接受程度還有待改善,可能我們會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多看跨性別者幾眼,不過可以嘗試給他們(她們)一個鼓勵的微笑,至少他們(她們)覺得自己沒有受到歧視。

如果說跨性別者因跨越自出生以來的性別而遭受非議,回教徒跨性別比其他宗教或族群的跨性別者還得面對多一個問題,因為易裝而違反回教法規,經常擔驚受怕遭到宗教局取締。

雖然警方沒有權力取締跨性別者,但他們會將回教徒跨性別者交給宗教局處理,因為回教法規闡明男性不可作女性裝扮,不過弔詭的是女性卻沒有規定不可作男性裝扮,因此宗教局無從對付女性跨越成為男性的跨性別者。

這也令那些男性跨越成為女性的跨性別者感到憤憤不平,因為我們的社會似乎對女性跨越成為男性的跨性別者比較寬容。

筆者從該名接受訪問的跨性別者口中得知,執法員經常會為難跨性別者,即使他們(她們)並沒有犯罪,也會被檢查身份證或包包,如果發現攜帶安全套就被懷疑從事性服務工作而帶返警局。

然而,不是所有的變性人都是性工作者,這是大馬社會的刻板印象,雖然的確有從事性工作的跨性別者,但如果她們不是在應徵其他工作時遭到唾棄,有誰要選擇走這條路呢?

該名跨性別者對筆者說,一般上跨性別者要申請貸學金將會很難,她在吉隆坡求學時的生活費及學費全靠自己掙錢回來自給自足。雖然她擁有大專文憑,但應徵工作時卻因為是跨性別者的身份而處處碰釘子。

「我在夜店當過舞蹈員,那時為了賺錢交學費真的沒辦法,媽媽桑會逼你從事性服務工作,你反抗就會打你,但只要堅持站穩立場,沒有人可以強迫你做任何事。」

筆者對這句話印象非常深刻,跨性別者在面對生活上的困境時反而更堅強及勇敢,雖然明知會遭到社會唾棄,他們(她們)依然勇於跨越自己認同的性別,這種精神值得我們反思,若遇上困難時,是否也可以站穩本身的立場,跨越眼前重重的難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