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12

愛自己



即使今天是情人節

單身的無需自憐自艾

2月14日 只不過是一個日期

一個人過 沒什麼好可悲的

為何要執著 『今天是情人節』

而不是 『今天是星期二』呢?


即使今天是情人節

一雙雙的情侶們

也沒必要炫耀收到或送出的大束玫瑰花

香水 名表 首飾 電玩 或什麼的

2月14日 只不過是商家A錢的良辰吉日

幹嘛跟著一堆人在這一天做同樣的事


即使今天是情人節

無論是單身 還是 雙身

還是有一票人 苦惱著該怎麼度過

單身的 煩惱別人成雙成對 自己卻獨自一人

雙身的 煩惱該如何慶祝 吃什麼大餐 送什麼禮物 才能討另一半歡心


即使今天是情人節

怎麼每個人都愛別人 不愛自己呢?

Love yourself everyday

這是送給你自己 或愛你的人 最好的禮物

爆竹禁不禁?

記得小時候,每到了農曆新年都會異常興奮,因為除了可以穿新衣、吃好料、拿紅包之外,還可以放鞭炮。大街小巷傳來劈裡啪啦的爆竹聲,好不熱鬧,家家戶戶門前門後都遺下一地紅炮竹紙屑,瀰漫著濃濃的新春氣氛。

長大後,卻開始有點討厭鞭炮聲,總覺得劈裡啪啦的吵死人,尤其現在已搬到公寓區居住,竟有人在狹隘的空間內放炮,連綿不斷的鞭炮巨響,對筆者而言不叫熱鬧,而是叫做折磨。

傳說中很久以前,人們燃放鞭炮是為了驅趕一隻叫做「年」的怪獸,之後演變成農曆新年的其中一項傳統習俗。然而,燃放鞭炮已不再是華人新年的專利,現在無論是元旦、聖誕節、開齋節、屠妖節或各族同胞的節慶,都會聽到此起彼落的鞭炮聲。

前任首相敦馬哈迪及敦阿都拉分別在1994年禁放鞭炮及煙花和禁玩孔明燈,在我國爆竹屬於違禁品,燃放鞭炮形同犯法。有人仍偷偷摸摸在販賣爆竹,有人則明目張膽的燃放鞭炮,執法者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免得變成引起種族爭議的敏感課題。

最近,坊間開始在議論紛紛,傳出新年期間可以燃放鞭炮之類的消息,惟納吉只是在其中文版面子書「阿Jib哥」上簡短回應,政府將探討農曆新年期間有條件放寬燃放爆竹及煙花禁令的要求,但並沒有闡明放寬的尺度,更沒有宣布解放這項禁令。

其實,燃放鞭炮就像闖紅燈,一樣都是犯法,但還是有很多人冒險去做這件事。也許大家都心想,反正也不是什麼傷天害理的滔天大罪,這是很普遍的自私想法,但普遍不等於沒有犯錯。

通常人們急性闖紅燈,為了可以省下再等下一個綠燈的時間,如果走在沒有車輛川行的路上,即使前方亮起紅燈也照闖過去,雖然明知此舉違反交通規則,反正沒有車嘛,又沒有撞到人,只要別遇上警察就沒事了。

同樣的,燃放鞭炮歡慶佳節,放的人過癮,看熱鬧的人也過癮,但正在睡夢中被鞭炮聲驚醒的人呢?被嚇著的小孩及老人呢?

目前我國仍禁止燃放鞭炮,依然有很多人挑戰這玩意,一旦解放禁令,震耳欲聾的爆竹聲響將會更肆虐,因爆竹引起的火患或傷亡事故,相信也會接踵而來。

燃放鞭炮雖說可以增添新年氣氛,但若為了讓人過足新年癮,而要付出潛伏危險的代價,為何我們不找其他即安全又可帶出新年氣氛的方式歡慶佳節呢?希望執政者在考慮放寬爆竹禁令之際,如何將燃放鞭炮的負面後患減至最低,而非為了討好華社換取選票,盲目的允許百姓把玩這危險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