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12

可不可以不要當債奴

從前人們雖然很窮,但很少會欠債,只有不自愛的賭鬼才會欠下一屁股賭債,不然就是不幸的貧困家庭有一員得了重病,被逼四處借錢籌醫藥費。

不過依現在的情況看來,人人似乎都成了債奴,整天為卡債、車貸、房貸等債務煩惱,甚至連學生在還未踏出社會工作前,就已也欠下一筆叫國家高等教育基金(PTPTN)的貸學金。

我們親愛的首相大人,你說好的經濟轉型計劃,可不可以讓人民在未來的日子裡,不用再當債奴啊?

最近,有一班大專生,前往獨立廣場靜坐抗議,要求廢除高教基金貸學金,也是貸款者之一的筆者,明知我國政府不會受理,但仍希望可以看到一絲光曙。 高教部長莫哈末卡立反挑戰挑這班大專生,若不喜歡貸款,就得攤還拖欠的貸學金,不然就奉勸他們用功讀書及考到一等榮譽文憑,就無需償還高教基金了。

 我國政府早前宣布,只限從2010年開始,考獲大學學士一等榮譽學位的國家高等教育基金貸款者,可將其貸款可轉換為獎學金,不必攤還。 惟,全國估計有8000名一等榮譽大專畢業生,在2005年7月1日或之后簽署貸款協議,然後在2010年之前畢業,他們必須依據定下來的合約償還貸款。

 筆者有兩名友人,在3年前,即2009年,以一等榮譽學士畢業於本地大學,換言之,她們並沒列入免除貸款的名單,照樣得攤還入學時所借下的貸學金,另加3%利息。 然而,我們的高教部卻堅稱沒有收取利息,而是服務費。對眾多貸款學子而言,這只不過字眼上的差別,最後還是得多付3%的錢啊!

說回這兩名友人,她們不但無法免除貸學金,在本地大學修讀博士學位期間,還接獲國家高等教育基金的警告信,促立即攤還之前所欠下幾個月的貸學金,否則將會遭到對付,被提告上庭。

 她們畢業不久後就修讀博士班,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根本沒有能力攤還指定的欠款,惟有致電到有關單位求助,表明本身還是在籍學生,希望可以通融一下,等將來畢業後才攤還貸學金。 豈知,對方卻說,如果是念碩士班的話就可以通融,博士班則不行。朋友告訴我這件事後,我簡直是笑翻了。原來不只是我們的教育制度出了問題,連國家高等教育基金的借貸及攤還方式都如此不堪。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之事,而國家高等教育基金也非常「貼心」,讓剛畢業不久的學生,在第一年內攤還較小數額的指定款項,惟那些還未工作的畢業生,要如何償還這筆債,3%的「服務費」更讓人摸不著頭腦。

可別小看這3%,它可是利上滾利,如果你長久沒有攤還貸學金,所累積的欠款數額,將會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如同向大耳窿借錢,不還錢就越欠越多。為了下一代的教育,就算不廢除貸學金,至少也該免掉這無謂的3%服務費吧。

筆於 2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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