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1

學習跨性別者的精神


最近筆者在採訪工作上接觸了一名跨性別者,也從一些關心跨性別者權益的非政府組織那兒,了解到跨性別者不只是在性別認同上遭到歧視,就連上個洗手間、購買衣物或到醫院看病,都得面對社會尖銳的眼光。

大部分的跨性別者都不敢到醫院看病,寧願躲在家裡捱過生病的煎熬,也許你會笑他們(她們)傻,但請捫心自問,當你在某個場合看到跨性別者的時候,是否也會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這群人士?

在提倡性別平等的新世紀,或許我們的社會對跨性別者的接受程度還有待改善,可能我們會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多看跨性別者幾眼,不過可以嘗試給他們(她們)一個鼓勵的微笑,至少他們(她們)覺得自己沒有受到歧視。

如果說跨性別者因跨越自出生以來的性別而遭受非議,回教徒跨性別比其他宗教或族群的跨性別者還得面對多一個問題,因為易裝而違反回教法規,經常擔驚受怕遭到宗教局取締。

雖然警方沒有權力取締跨性別者,但他們會將回教徒跨性別者交給宗教局處理,因為回教法規闡明男性不可作女性裝扮,不過弔詭的是女性卻沒有規定不可作男性裝扮,因此宗教局無從對付女性跨越成為男性的跨性別者。

這也令那些男性跨越成為女性的跨性別者感到憤憤不平,因為我們的社會似乎對女性跨越成為男性的跨性別者比較寬容。

筆者從該名接受訪問的跨性別者口中得知,執法員經常會為難跨性別者,即使他們(她們)並沒有犯罪,也會被檢查身份證或包包,如果發現攜帶安全套就被懷疑從事性服務工作而帶返警局。

然而,不是所有的變性人都是性工作者,這是大馬社會的刻板印象,雖然的確有從事性工作的跨性別者,但如果她們不是在應徵其他工作時遭到唾棄,有誰要選擇走這條路呢?

該名跨性別者對筆者說,一般上跨性別者要申請貸學金將會很難,她在吉隆坡求學時的生活費及學費全靠自己掙錢回來自給自足。雖然她擁有大專文憑,但應徵工作時卻因為是跨性別者的身份而處處碰釘子。

「我在夜店當過舞蹈員,那時為了賺錢交學費真的沒辦法,媽媽桑會逼你從事性服務工作,你反抗就會打你,但只要堅持站穩立場,沒有人可以強迫你做任何事。」

筆者對這句話印象非常深刻,跨性別者在面對生活上的困境時反而更堅強及勇敢,雖然明知會遭到社會唾棄,他們(她們)依然勇於跨越自己認同的性別,這種精神值得我們反思,若遇上困難時,是否也可以站穩本身的立場,跨越眼前重重的難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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