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1

要性別齊視 不要性別歧視



在越來越多人倡導性別平等的時候,大眾媒體不斷被要求在新聞報導上,避免出現帶有性別歧視、貶義或譏諷的字眼及內容,包括報導的角度及新聞配圖,塑造平等的性別形象似乎已成為媒體撰寫新聞的責任之一。

最近參加了一個專為媒體朋友而設的工作營,主要是討論如何促進性別平等,以及檢討媒體在報導新聞時所扮演的角色,是否在不知覺的情況下,呈現存有性別角色刻板印象的新聞。

原來,在我國無論是報章、電台或電視台,大眾媒體在詮釋新聞的時候,依然出現大量含有性別不平等的描寫字眼,最常見的對象包括性工作者、性侵犯受害者、跨性別者、甚至是外表姣好的女士。

最令我感到驚訝的是,在我們自以為已到達文明社會的地步,居然還有電子媒體在播放新聞的時段,以「雞」(Ayam)稱呼在警方掃黃行動中被搜查的性工作者。

無可否認,較為露骨的新聞標題及內容,或多或少會吸引部分的讀者及觀眾,刺激報份銷量或收視率,惟我們的社會難道就只能停止在這種階段?

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將導致不同的性別群體出現職場區分、決策權多寡、以及較易受到性侵犯、性騷擾、性暴力、性壓抑或性歧視。在這次的工作營中,所得到的總結是「性別不平等=性別歧視」(Gender Inequality=Gender Discrimination),只要社會依然出現性別不平等,這世界仍存有性別歧視的一天。

也許我們在爭取性別平等的時候,往往會較關注女性或跨性,反而忽略了在性別上也佔一席之位的男性。在尊重性別的字眼上,提供性服務的「妓女」將以「性工作者」取代,但尋求性服務的「嫖客」呢?目前似乎還未出現一個合適的代替詞彙。

至於備受爭議的跨性別者,一直被主流社會的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主義者否定,然而我卻認為,至少跨性別者勇於向社會坦誠自己的性取向,相比於那些不願跨出性別平等思維的人士,不是顯得更加懦弱嗎?

打破性別的靜默,從媒體先開始,帶領大眾屏除現有的性別歧視,打造一個性別齊視的社會。無論是人權、婦權抑或是父權,都應該獲得尊重;無論是同性、異性、雙性或跨性,也不應該受到歧視,皆因在這個地球上人人都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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